直播带货能赚钱,投资直播带货也能赚钱吗?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因投资直播带货引发的纠纷,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阿滔(化名)开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经营抖音代运营、直播带货等业务。由于业务亏损严重,为了填补窟窿,他动起了歪脑筋。
经朋友介绍,阿滔认识了小徐,谎称自己的带货团队业绩爆表,每月能带来20%的高额分红,成功骗取了小徐的信任。
在取得小徐的第一笔“投资款”20万元后,阿滔通过发送虚假的抖音推广页面截图等方式,骗得小徐陆续投入了225万元。
阿滔将大部分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挥霍,在小徐催款时总是找各种借口推托,还把小徐拉入一个微信群,用自己的小号假扮对接人,以货款未返还为由继续拖延。
几个月后,经小徐多次催讨,阿滔只归还了20.5万元“分红”,却迟迟无法归还本金。小徐这才意识到,这场看似美好的“投资”梦,实际上是一个骗局。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小徐陷入错误认识而投资,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阿滔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退赔小徐剩余经济损失204.5万元。(海导 陈捷 曾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