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债券投资顾问(以下简称“债券投顾”)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监管部门统一部署,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研究制定了《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正在向各大券商征求意见。
总体来看,近年来,券商债券投顾业务快速发展,在推动券商财富管理转型、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效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推动证券行业着力提供高质量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中证协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聚焦强监管防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主线,建立和完善债券投顾业务管理机制,明确债券投顾业务的展业边界、业务管理、内控管理、人员管理、自律管理等要求,切实推动券商合规展业,防范风险,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本次《管理规则》突出自律规则的前瞻性、预防性和可操作性,以专业能力建设为导向,加强对行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引导支持,激发行业发展活力。
一直以来,债券投顾业务的核心在于利用券商的专业团队和投资经验,为资管机构提供市场研究、债券交易、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支持。
具体来看,《管理规则》共六章45条,分别对债券投顾业务的展业原则、业务管理、风险合规管理、人员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其中,《管理规则》明确券商开展债券投顾业务的能力胜任条件,要求健全内控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信息技术系统,确保组织架构设置、业务发展与合规风控水平、专业能力相匹配。同时,在加强债券投顾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方面,明确债券投顾人员在宣传推介、协议签署、债券交易询价、提供投资建议及开展客户回访、受理投诉等业务环节应当遵循的行业标准和规范,督促券商优化供给、提高价值创造能力,促进债券投顾业务高质量发展。
在风险合规管理方面,《管理规则》要求券商将债券投顾业务纳入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与债券交易、销售、资产管理等业务设置“防火墙”机制。此外,《管理规则》特别加强了债券投顾业务的集中度管理、偏离度管理、交易监测和内部检查要求,压实券商主体责任,提升债券投顾业务服务质效。
《管理规则》还明确,参与债券交易询价的人员需要取得债券交易市场要求的相关资质,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人员公示,加强人员考核管理,增强透明度和市场监督,保障客户知情权,提升客户满意度。《管理规则》列举了宣传推介和提供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以维持市场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