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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8日

追查“终本”旧案 追回280余万元

■融媒体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 李渊源

“原本案件已经执结,我们都以为要不回这笔款了,没想到过了这么久法院还能抓到人。”近日,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拘传一名被执行人,促使一起“终本”旧案得以顺利执结,为申请人追回欠款280余万元。

案情概述

无可供执行财产

案件被依法裁定“终本”

泉州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原告,申请执行人)与上海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被告,被执行人)有销售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将其所开发项目楼盘的664个车位的销售权转让给申请执行人,后因车位权属不明,导致申请执行人无法正常销售上述车位。

2022年,申请执行人向晋江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销售合同并判处被告赔偿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双方的销售合同,同时上海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应返还泉州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转让款965万余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685万余元被执行到位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后,剩余款项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

“终本”执结

持续深挖查控

拘传被执行人积极还款

虽然该案件进入“终本”程序,但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终本”案件管理团队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持续运用多种手段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行踪进行布控。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线索,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彭某在某动车站出现。得知消息后,执行法官迅速出动,成功将彭某控制并拘传至法院。被拘传后,经严肃批评教育,彭某面对执行的威慑力,终于认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积极联系公司财务将剩余的欠款全部支付完毕。申请执行人收到欠款,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终本”不等于结束

逃避执行将被严惩

法官介绍,本案是晋江市人民法院运用布控措施成功执结“终本”旧案的一个典型案例。“终本”不等于结束,只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兑现,执行法官就不会轻言放弃。

法院提醒广大被执行人,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明确: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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