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委宣传部官微发布消息,该区中市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称,4月12日11时许,发生一起树木倒伏致一人伤亡事件。经查,事发时申某某(女,55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人民路南侧由东向西行驶。受大风天气影响,路边树木突然倒伏致其被砸中受伤。现场群众与救援人员第一时间将其送医抢救,经医院全力救治无效死亡。
4月12日,一段网传视频显示一棵大树倒伏,还有一名路人躺在地上,无法动弹,有辆电动车倒在附近。据悉,此事发生在安徽省六安市中医院附近。
12日晚,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确有人被树砸到,具体情况需要等待官方发布。昨日,记者多次致电金安区管理局及六安市应急局等职能部门,均无人接听。
记者注意到,4月12日9时15分,安徽省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全省大部分地区平均风力将达到4~5级,阵风8~10级,局部可达11级以上。
死者家属如何维权?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窦江丽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林木倾倒致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无过错的,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市政园林部门、物业公司等管理单位若是无法证明其对树木的日常管理维护到位,比如定期检查、加固,家属可向倒伏树木的权属管理部门主张合理赔偿。
窦江丽表示,本次事件中,需要担责的部门主要为负责树木管理的绿化园林部门,他们有义务巡查、维护树木,如果在大风来临前没有排查隐患、加固树木,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窦江丽强调,绿化园林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不能以“大风是不可抗力”来逃避责任。死者正常骑车行为无过错,气象部门提前发出预警,责任单位就该采取措施。(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