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傅恒 通讯员赵美缘 文/图)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总有些人,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会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却依旧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近日,泉州市泉港交警根据研判,发现一部闽C号牌小轿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泉港交警大队山腰中队经过进一步研判,将驾驶人陈某辉、庄某严二人(均未成年)传唤至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查,4月5日晚,陈某辉去他朋友店里,在其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朋友的车开走,想等天亮了再将车还回去。拿到车后,陈某辉去接朋友庄某严。其间,陈某辉、庄某严轮流驾驶这部小轿车在南山路、通港路、324国道等路段行驶。
民警在陈某辉、庄某严的监护人到场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二人无证驾驶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并向陈某辉、庄某严及其监护人讲解无证驾驶的危害,责令二人签署交通安全承诺书、保证书,同时要求监护人加强对自家孩子的监督管教,避免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据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最低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未受过专业培训,当遇到突发情况,往往措手不及,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害人害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