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三十九条规定,部分用户已工商注销或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我公司将对上述用户进行销户,并对已销户客户预收余额及公司银行挂账款项统一进行清退处理。清单详见《东南早报》微信公众号2025年6月17日推文《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关于销户终止供电及清退销户客户预收余额的公告》。请相关单位(企业)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恢复受电设备或者办理销户及电费余额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该款项,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销户及余额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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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泉州供电公司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