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近日收到泡泡玛特权利人确认,该关此前在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中查获的3714个玩偶均为侵权商品。目前该批货物已被海关依法暂扣,等待进一步处理。
日前,厦门某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出口一批“钥匙挂件、毛绒玩具”等商品。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中有大量疑似泡泡玛特LABUBU系列玩偶,玩偶上除印有“POP MART”标识外,还印有“PQP MART”“POR MART”等近似标识。由于出口企业无法提供相关商品的授权证明,厦门海关立即与商标权利人联系,确认上述玩偶均未经授权使用“POP MART”(泡泡玛特)的标识,侵犯了其商标权和著作权。
目前,权利人已依法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该批货物已按规定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有关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违法进出口的侵权货物,由海关依法没收并对相关当事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吴锡远 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