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靖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两名偷猎者捕猎的对象是素有“林中仙子”之称的白鹇。
羽毛洁白如雪,红面黑腹,再加上那标志性的大背头,宛如一位高贵的将军——这就是白鹇,又名“银鸡”,主要栖息于森林地带。这几年,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漳州各地白鹇的数量逐渐增多,它们在山林间自由翱翔,成为生态保护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去年10月至12月间,刘某、张某使用高压气枪及热成像、手电筒等工具进行非法猎捕,共猎捕白鹇5只。经鉴定,每只白鹇的价值为5000元。在审理期间,南靖县林业局依法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张某明知白鹇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非法猎捕,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两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个月,并处罚金。(福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