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下单,我发货,公司买单!”本该只是普通配送员的小李,却把公司的仓库变成了自己的免费“供应链”,4个月内偷走公司29万余元的电器并出售获利。近日,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
2024年6月,小李入职某电器公司,负责配送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公司仓库管理松散,自己又恰巧能接触到大量全新电器,便动起了歪脑筋。
他先是在二手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再逐步将公司仓库的电器图片挂到平台出售,待有人下单,他再利用职务之便从仓库中运出货物寄给买家。凭借这种“蚂蚁搬家”式的盗窃模式,短短4个月内,小李累计盗取公司电器价值竟高达29万余元。
去年11月,公司发现库存异常,随即报警。警方在小李的住处将其抓获归案。面对铁证如山,小李供述了全部犯罪经过,并主动退赔全部赃款,最终取得了公司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工作便利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小李在本案中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取得公司谅解等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