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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2日

租车转借未成年人 出事故赔3.5万元

租赁车辆被转借给未成年人驾驶时出事故,车损责任该如何划定?近日,这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在福州闽清县人民法院东桥法庭得到成功调解。

2025年1月,董某通过某租车平台与甲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辆小型轿车租给董某使用。董某在租赁期间,擅自将车辆借给未成年人使用。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严重。

就受损车辆赔偿问题,甲公司与董某协商无果,遂诉至闽清县人民法院,要求董某赔偿车辆维修费、车辆停运费、折旧费等合计58000元。

经法庭调解,董某一次性赔偿甲公司35000元。

法官表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作为租赁合同相对方,承租人董某应当对车辆损坏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未成年人不具有驾驶资格,将车辆借给未成年人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出借方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福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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