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尤燕玲 陈华清)“感谢法官和调解员,让我们兄弟俩重归于好。”近日,晋江市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郭氏兄弟间长达十余年的纠纷积怨,使二人握手言和。
郭某甲和郭某乙是亲兄弟。2014年,弟弟郭某乙为方便存放物资,在哥哥郭某甲不动产旁的埕地边搭建了临时建筑。长期在外生活的郭某甲返乡后,多次要求弟弟拆除该建筑未果,双方矛盾逐年激化。2024年,因房屋修缮需要,郭某甲再次提出拆除该建筑的要求,仍遭到拒绝。经村委会调解无果后,郭某甲将弟弟诉至晋江市人民法院,要求郭某乙排除妨害、拆除侵权建筑、恢复原状。
晋江市人民法院磁灶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属于家庭邻里纠纷,直接开庭审理可能进一步损害亲情关系,于是启动了先行调解程序,由法庭庭长和一位富有农村调解经验的特邀调解员共同组成调解团队。面对兄弟之间积怨已深的僵局,调解团队采用“四步调解工作法”,并邀请当事人的胞妹参与化解矛盾,既讲法律原则,也注重人伦亲情。一方面,向郭某乙阐明物权相关法律规定及拒不返还他人不动产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同时从亲情角度进行耐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唤醒兄弟间血浓于水的情感记忆。
经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兄弟二人逐渐打开心结,最终达成一致:郭某乙同意拆除临时建筑,并清理堆放在涉案埕地边的物品和禽类;郭某甲则同意将其另一处房产的部分房间交予郭某乙出租六年,所得租金作为对弟弟的经济补偿。曾经“阋于墙”、针锋相对的兄弟俩,在法律的公正指引和亲情的感召下,终于修复关系、和好如初。
据悉,晋江市人民法院将“先行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的重要方式,在案件登记立案后、开庭审理前,经当事人同意即启动调解程序,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协会的专业优势,让调解员成为“评理人”和“解纷人”。这一多元解纷机制高效、经济、灵活,既能迅速定分止争,又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