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唐某因向他人提供担保,被人民法院判处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面对强制执行,唐某不仅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更在收到拆迁补偿款时故意隐瞒财产状况,未依法向法院报告,将分得的40万元拆迁款私自用于偿还个人其他债务。因唐某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公安机关决定对其立案侦查。2025年年初,唐某在外地被抓获归案。
本案由集美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集美区人民法院以唐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是法定义务,必须全面、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包括拆迁补偿款等各类所得。任何企图藏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请勿心存侥幸、逃避执行,主动履行义务才是正道。(海导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