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公司收款权、掌控货物配送权,本是公司赋予的信任,有人却将其作为中饱私囊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肆意侵占公司财产,最终难逃法律制裁。日前,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对两起职务侵占案件提起公诉,为所有职场人、企业经营者敲响警钟。
替换收款码
截留150余万元教辅款
“本想靠炒币翻盘还债,没想到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郭某是福建某发行公司的业务员,是有着26年工龄的老员工,主要负责辖区教辅征订和结算工作。2024年春季,因非法投资虚拟币负债百万元的她,动起了歪心思——将公司对公收款码悄悄替换成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和银行卡号,让用户直接扫码转账至其个人账户。
从2024年春季到2025年春季,郭某先后截留教辅征订款共计153万余元,全部投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炒作。2025年5月,该公司发现未回款业务均由郭某负责,遂案发。
在证据面前,郭某坦白实情,主动投案自首。日前,同安区检察院以郭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向同安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擅改送货地址
侵占48万元货款
“我自己经营的公司缺钱,就想获得一些货款来用,结果亏掉了,一直到事发……”吴某是厦门某肉制品公司的华南区域销售主管,2023年与他人合伙开了一家食品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资金短缺。手握货物配送对接权的她盯上了公司为大客户供应的扁肉馅。
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吴某五次利用职务便利,在物流公司提货时擅自更改送货地址和收货人,将本应发往佛山、三明、东莞等地的扁肉馅,转送至自己指定的衢州、常州等地,转卖给其他客户。吴某甚至将公司返利给大客户的扁肉馅也一并截留转卖,累计侵占公司货物价值48万余元,全部用于填补其个人公司的经营亏空。客户反馈未收到货物后,公司迅速核查并报警,最后吴某主动投案,并全额退赔了涉案款项,但职务侵占的事实已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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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企业要筑牢内控防线,健全财务核对、物流跟踪等监督机制,不给“内鬼”可乘之机;职场人更要守住法律底线,莫被贪欲驱使,将职务便利变成“犯罪捷径”。同时,厦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重拳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通过精准打击、追赃挽损,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厦晚 颜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