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傅恒 通讯员赵美缘 文/图)为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连日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整治行动,紧盯酒驾醉驾的高发时段和易发路段,采取定点设卡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持续加大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力度,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月25日凌晨1时许,丰泽交警大队五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安吉路坪山隧道出口附近有一辆出租车长时间停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纹丝不动。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出租车司机正在车内酣睡。民警将其唤醒并打开车门时,一股浓重的酒气瞬间扑面而来。经抽血鉴定,驾驶员李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高达169.42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据李某供述,前一晚他与堂哥聚餐饮酒,散场后心存侥幸驾驶出租车回家,驶出大坪山隧道后困意袭来,便将车停在路边小憩,没想到竟沉沉睡去,直至被交警叫醒。
因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李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即便日后重新取得驾驶证,也终生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又悉,1月18日凌晨2时2分许,泉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台商区东张路有人酒后驾车,台商区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立即派警处置。
张坂交警中队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并在东张路查获当事人孙某。经抽血鉴定,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5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孙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小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训,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乘车人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拒绝乘坐酒驾醉驾车辆,避免因一时侥幸酿成意外,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