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尤燕玲 苏清丽)“这笔钱来得太及时了。”近日,在一起因交通事故导致眼部重伤、赔偿款长期拖欠的执行案件中,晋江市人民法院灵活运用强制措施与柔性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纸上权利”快速兑现为“真金白银”,19万余元赔偿款当场履行到位,为身处困境的受害者舒某送去了希望与温暖。
2024年,刘某驾驶货车在人行横道处未停车让行,撞上了行人舒某,致其眼部严重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来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刘某赔偿舒某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以“有保险公司赔”为由,拒不履行剩余大额赔偿义务。舒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晋江市人民法院对刘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排查,仅扣划到其银行存款3000余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申请执行人舒某因治疗迫切需要钱款,执行干警没有止步于“线上查控”,主动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开展实地走访。通过与村委会、邻里及亲属深入沟通,全面摸排其收入来源、家庭状况和潜在财产线索,并重点向其家属释明法律后果与社会责任。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仅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还可能影响子女升学就业。”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刘某家属释法说理,同时告知舒某在眼睛受伤后的艰难处境。在情与法的双重触动下,刘某家属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执行干警随即组织协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舒某同意减免部分款项;刘某家属则积极筹措资金,承诺代为履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19万元一次性了结本案。协议签订当天,刘某家属将全部款项筹齐并当场支付,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