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3日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明确激活辅助驾驶功能情形下驾驶人的刑事责任认定规则。
辅助驾驶技术应用日益广泛,有的驾驶人在激活辅助驾驶系统后不再专注驾驶,有的驾驶人甚至购买、使用非法配件逃避系统安全监测。
此次发布的“王某群危险驾驶案”中,被告人王某群醉酒后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利用其私自安装的“智驾神器”配件,使车辆在实际无人监管状态下继续行驶,其本人则坐到副驾驶座位睡觉。因车辆挡道,有民众发现并报警。
最高法指出,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行为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并利用私自安装的配件逃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的,即使其不在主驾驶位实际操控机动车,仍应作为驾驶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高法发布本批指导性案例,旨在统一法律适用。案例还明确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共犯的成立范围,明确毒驾肇事案件的定罪量刑规则。
(中新 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