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傅恒 通讯员许振塔 杨福 文/图)3月29日中午12时许,泉港区一广场停车棚突发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危急时刻,路过市民、商铺店主、广场保安等热心群众挺身而出,自发参与扑救,有效遏制了火势扩大。
公共视频显示,12时16分,位于泉港区滨海北路与泉莆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广场停车棚起火,多辆电动自行车相继被引燃,火势快速向周边车辆蔓延。一名白衣路人第一时间持灭火器冲向现场扑救。附近商铺老板朱先生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并与广场安保人员使用建筑外消火栓卷盘从两侧扑救。随后,物业工作人员及多名热心市民陆续赶到,连接水带协同灭火。
12时30分,火势得到初步控制;12时37分,辖区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迅速架设水枪压制明火。明火扑灭后,消防员对烧毁车辆持续进行冷却降温,消除复燃隐患。
据广场负责人介绍,该广场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工作人员具备基本应急处置能力。此次多方及时出手,有效阻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减少了财产损失。经统计,火灾共烧毁电动自行车23辆、摩托车9辆,暂无人员伤亡。目前,起火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停放充电安全不容忽视,务必严守消防安全准则。车辆应停放在室外专用停车区域,严禁进楼入户、占用楼道、堵塞消防通道,坚决杜绝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等行为。充电时尽量选择白天有人看管时段,使用原厂匹配充电器,避免长时间过充、暴晒充电。
日常要加强车辆检查,不私自改装电池、电气线路,发现电池鼓包、发热、异味、异响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公共场所停车棚应远离易燃杂物,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起火,要第一时间疏散人员、拨打119报警,科学使用灭火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