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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

螃蟹捆扎物重量 不得超单体总重5%

福州出台水产品称重新规,5月1日起施行

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康云)4月13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的意见》,明确蟹类捆扎物重量不得超过单体总重5%,严禁使用吸水皮筋、夹砂绳、金属粉绳等恶意增重材料。该《意见》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直指水产市场长期存在的称重乱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届时,买螃蟹再也不用为“超重捆绳”买单!

当前,水产品经营称重环节问题突出,主要违法行为包括:使用自重较大的包装物影响计量准确性,对蟹类过度捆扎导致称量虚高,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包装材料,违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造成短斤少两,以及销售水产品时未依法明码标价。

针对上述乱象,新规出台了一系列量化标准与刚性要求。在称重方式上,倡导水产品实行“裸称”,鼓励经营者去绳、去袋、去皮后称重,仅以水产品净重计价。确需捆扎的蟹类,须使用环保简易的轻量捆扎物,捆扎物重量不得超过单体总重的5%,同时严禁使用各类可恶意增重的捆扎材料。在包装与计量方面,经营者须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配备并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未经检定、不合格或改装的电子秤,各类市场需按要求设置公平秤。在价格公示上,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清晰标示品名、价格及计价单位,让交易全程公开透明。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5月1日新规实施后,市民购买蟹类等水产品可主动要求去绳称重。如发现计量不公、违规捆扎、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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