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工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202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举行。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对学生的价值引领和发展指导,帮助学生结合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优势特长,理性选科选考。要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全面分析学生成绩、兴趣志向、天赋能力等因素,主动与相关高校对接,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少年班、英才班、保送生等各类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政策。高校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组设置,将关联度高、培养要求相近的专业编入同一专业组,合理控制同一专业组的专业数量。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通知》强调,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批准,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不能注册学籍的“入学通知书”,或以所谓“预科生”“贯通班”等名义违规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