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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

14岁女孩私自买手机 交易无效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入,商家全额退款

执法人员提醒商家,销售手机前务必核实消费者年龄。

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李凌宁 文/图)孩子沉迷于手机,是很多家长烦恼的问题,有的孩子甚至偷偷花钱私自买手机,更是让家长头疼不已。近期,惠安县东岭镇一个14岁的小女孩未经父母同意花钱买了一部手机,最终,当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入处置,认定该交易无效,商家全额退款。

“我女儿才14岁,偷偷花1399元买了一部手机,我找商家退货,商家却要扣我300元!”不久前,家住惠安县东岭镇的一位家长反映,称其女儿瞒着家人独自到当地的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手机,家长发现后立即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虽然同意退货,却要求在退款里扣除300元的费用。双方就退手机一事争执不下。随后,家长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孩子与商家之间的交易是否有效呢?记者从东岭镇市场监管所了解到,接到群众投诉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介入处置,一边安抚家长情绪,一边耐心向商家讲解法律依据。执法人员告知商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4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手机等大额商品,必须经过监护人同意或事后追认,否则交易无效。

面对执法人员的讲解,商家表示自己也很委屈,他说:“孩子自己来买,说学校作业打卡必须用手机。我当时问她‘家长是否知道’,孩子说父母不在身边,由奶奶照料,奶奶不懂这些。我看是个孩子,还特意给她优惠了300元。而且这事都过去两个多月了,手机早就激活使用,现在却要我全额退款?”

尽管如此,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普法,商家还是明白了相关法律要求——向未成年人销售手机不是“你情我愿”那么简单,法律有明确的限制。最终,商家当场将1399元全额退还给家长。

【部门说法】

向未成年人销售手机

有“三大红线”

纠纷解决之后,执法人员向商家递上一份《关于规范向未成年人租售、寄存手机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明确划定经营红线,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告诫书明确了“三大红线”: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向其销售任何手机,相关交易一律无效;2.8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购买手机,必须经监护人同意,优先现场确认,无法到场需视频核实并存证;3.严禁以促销、抽奖、赠品等方式诱导未成年人购机,不得推荐游戏、直播等易成瘾功能。

执法人员提醒,商家在销售手机前,务必核实消费者年龄,守住保护未成年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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