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康云
网上抢的便宜门票,到景区就涨价、毁约;进了大门还要被强买观光车票、保险,园内藏着二次收费坑游客……这些出游常见的糟心事,将迎来刚性约束。5月1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景区收费“十标清”“十不得”指引,用清晰的公示标准和明确的禁止条款,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出游。
观光车联票自愿选择
此次出台的“十标清”指引,核心就是要求景区把收费规则全部摆上台面,做到收费标准、服务内容、退款细则、优惠措施、自愿原则、联票信息、淡旺季价格、调价说明、停车收费、投诉渠道十项内容全部清晰公示,让游客每一笔消费都看得懂、算得清。
按照指引要求,景区须在售票处、官网等醒目位置,以价目表形式分类公示门票、交通服务等所有收费项目,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还需同步公示收费依据。针对缆车、观光车、游船、讲解、游乐项目等园内有偿服务,必须用醒目字样标注“自愿原则”,严禁暗地捆绑、变相强卖,充分保障游客的自主选择权。
针对游客反映集中的联票与停车收费问题,指引也作出明确规范:多景点联票总价须低于各单项票价之和,游客可自由选购单项门票,景区不得变相设限阻拦;停车服务方面,景区需在停车场出入口设置清晰公示牌,明确标注收费标准、计价方式、免费停放时长、单日最高限价等信息,杜绝停车收费模糊不清、乱加价等问题。
严查涨价毁约捆绑消费
旅游景区收费“十不得”指引,则精准直击旅游消费领域各类顽疾,专门针对游客深恶痛绝的强制捆绑消费、“园中园”变相涨价、地域价格歧视、标价外加价等乱象,划出刚性监管红线,给景区经营行为牢牢戴上“紧箍咒”。
“十不得”明确十条硬性禁令:不得突破政府定价、指导价红线,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通过拆分收费等手段变相抬高门票、景区交通等服务价格;不得违规设置、强制售卖“园中园”门票,变相涨价宰客;不得搞地域歧视,对本地、外地或国内外游客设置差别化票价;不得虚构原价、成交价等信息,对无实际销售记录的项目虚假促销;不得强制捆绑收取观光车票、索道费、缆车费、游船票、保险等费用。
同时,“十不得”指引进一步划定底线:不得以不合理低价为噱头诱导消费,再变相强制游客购物;不得在标价之外额外加价收费;不得线上接单后擅自毁约、临时提价;不得强迫游客购买联票套票;严禁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不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