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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率先推行“免申即办”改革
许可(备案)简单变更事项 凭原证可直接换新证

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詹伟志 通讯员沈小女 谢玲锦)“以前营业执照变更后许可证还要再次申请相应的事项变更,现在‘免申即办’政策可以轻松解决这个问题。”日前,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备案)简单变更事项试行“免申即办”改革,审批权限属于同一层级的“免申即办”事项,营业执照变更与许可(备案)变更同步申请的,许可变更只需提供许可证(备案凭证)原件(含正副本)。

“免申即办”

改革涉及16项许可备案

近日,友臣集团公司的经办人小洪收到了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发送的变更后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据介绍,小洪申请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变更,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前往窗口办理,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他通过网上申请渠道扫描上传了原证材料,当天就收到变更后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收到材料的小洪感慨,以前变更要填好几页表并找公司主管盖公章,现在手续简便多了,凭原证就可以直接换新证。

这是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免申即办”改革惠及的第一家企业。为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落实省委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工作要求,针对同一部门实施的登记许可业务事项关联变更需要分别申请的情况,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许可业务进行了梳理,对其中与执照变更存在业务直接关联的16项许可(备案)试行简单变更事项的“免申即办”改革,简单变更的事项主要涉及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不涉及其他资质、条件审查的事项。

“以证换证”

无需提交申请表及材料

“免申即办”改革,即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载明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登记后,许可证(备案凭证)有关事项需要同步变更且该项变更不涉及额外资质、条件要求的,凭许可证(备案凭证)原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即可直接办理许可证(备案凭证)有关事项的变更,无需提交许可证(备案凭证)的变更申请表及相关变更证明材料。

同时,我市还推行“一窗受理”,实现“一口发证”。对于市场主体同时涉及多本许可证(备案凭证)发生“免申即办”有关事项变更或同步申请办理“免申即办”事项的营业执照变更与许可(备案)变更的,审批权限属于同一层级的,实行“一窗受理,一口发证”。窗口在收到许可证(备案凭证)原件后,通过福建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确认变更事项信息,当场换发许可证(备案凭证)。

据了解,此次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的“免申即办”实施范围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备案告知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许可证》《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授权证书》等等。

“免申即办”改革改“依申请”为“免申请”,改提交多份材料为“以证换证”,改革涉及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承接的16个许可(备案)事项,以平均一件申请减少3份材料计算,16个事项共可减少48份材料。该政策不仅减轻了企业、群众的负担,也提升了窗口的审批效率,节约了行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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