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许贤雅)日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渣土车运输安全标准化提升细则》,对渣土车运输安全实行全链条管控。
《细则》从源头管理标准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动态监管信息化、部门监管具体化等方面加强建立健全渣土运输安全生产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分包运输业务,一经发现,发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合同,重新发包,并将违法行为抄报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禁止个人及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单位从事渣土运输业务。
我市建立全市统一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渣土车管控平台,包括货运源头监控和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并具有审批、监管、服务、考评等功能。企业的动态监控平台或社会化服务监控平台接入管控平台,与市、县两级渣土办、交通、交警、资源规划、住建、水利、生态环境、应急、城管等单位和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我市还充分运用管控平台、数字城管、交警电子警察等开展大数据信息化动态监管,强化预防研判、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倒查。同时,推进重点货运源头安装称重抓拍系统并联网运行,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即无证车辆不准进,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未密闭车辆不准出、超限超载车辆不准出。
据介绍,自2019年10月以来,市纪委监委将渣土运输安全管理纳入“紧盯民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全程督导,渣土车事故起数、亡人数实现“三年双降”。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继续深化渣土车整治,组织开展专项调研,进一步发挥督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