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颜雅婷)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辉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吴友才、黄阳春、樊美清、高向荣、赖清正、李文生,秘书长颜朝晖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汪志红、苏耿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丽青,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2022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22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调整市本级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关于泉州古城旅游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对两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慈善法实施情况、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市中级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要结合贯彻落实福建省弘扬“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及有关文件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高质高效推进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扎实开展“双减”、行政审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监督工作,为“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贡献人大力量。(相关决议、名单见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