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陈静芳 通讯员郑伟民)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作为福建省首批企业合规试点单位,始终坚持统筹谋划为先、培育案件为基、建章立制为要,着力提升试点工作精细化水平,打造契合洛江发展实际的新模式。近日,该院设计的全新IP形象“洛娃”正式上线,携手助力做好企业合规工作品牌的宣传。
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如何更好地让这项举措真正走进企业,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角色,护航企业发展?该院主动转变思路,设计Q版的IP形象“洛娃”,通过该形象,用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宣传该院的企业合规工作,提升企业合规品牌宣传效果。
据了解,“洛娃”的造型是来自中国古代的神兽——獬豸(xiè zhì),在古代神话中獬豸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该形象以检察蓝为主色调,象征着理性、沉着、干净,头尾选用红色作为点缀,象征着刚正,胸口的海浪纹理寓意着洛江水川流不息,采用Q版的设计让形象更富有亲和力。
“‘洛娃’IP形象主动贴近年轻群体,符合当下的网络潮流,该形象目前主要用于线上媒体平台的推文、视频以及线下的海报、资料、法治宣传赠品等。”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亮介绍道,该院充分利用“洛娃”IP形象多种形态拓宽企业合规工作的宣传方式。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利用该IP形象,开发、打造更多喜闻乐见的检察宣传产品,积极履职,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推洛江检察企业合规品牌行稳致远,为智造洛江、生态新城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