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通知发布后,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已经先后启动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特定养老储蓄等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将进一步丰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选择养老保险公司开展试点
为何选择养老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上述负责人表示,养老保险公司是我国金融市场中唯一一种名称中带有养老字样的专业型保险机构,在发展养老金融方面具有多年的客户服务和养老金投资管理经验。养老保险公司是我国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市场的主要参与者,长期开展企业(职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投资管理,并积极参与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在养老保险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推动养老保险公司聚焦主业、提升专业,深化发展转型,不断增强养老金融经营和服务能力。
兼顾长期投资和流动性需要
据介绍,信息管理账户将下设锁定养老账户和持续养老账户两个子账户,通过两个账户组合,兼顾锁定养老资金长期投资和个人不同年龄阶段流动性的双重需要。其中,锁定账户侧重于关注长期、有保障性的产品。
具体而言,客户存入账户的资金,有一部分将按比例进入锁定养老账户,用于购买相应产品,到客户60岁时方可支取,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持续养老账户内的资金同样可以用于长期投资,但相对而言流动性更强,客户可根据约定更换产品或获取相应资金。在此过程中,客户可与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在不同年龄阶段约定不同锁定比例,以满足其在不同生命周期对流动性的需求。不过,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补充表示,届时这一业务会有最低锁定要求。
商业养老金不享受个税优惠政策
商业养老金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和补充的作用。两者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规划顾问、产品购买、长期领取等一站式服务。
第二,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不享受相关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在我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年满18周岁的个人可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金业务相关合同,通过商业养老金账户长期积累养老金。
第四,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商业养老金客户可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商业养老金产品。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