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雅莹)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自2019年我市获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保护资金6237.2万元,在加大泉州古城等重点区域保护力度的基础上,全力推进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评审评选,完善非遗档案和数据库,积极开展非遗人民共享、宣传展示交流等活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及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据统计,三年来,我市新增各级非遗项目78项,其中,世界级2项,国家级3项,省级29项。目前,我市有世界级非遗项目6项,国家级36项,省级128项,市级262项,县级628项。新增各级传承人138人,现有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683人,其中国家级53人、省级204人、市级472人。新增71家市级传习所,完成第一、第二批非遗传习所传习情况调查。
文化活动是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载体。三年来,泉州共举办500多场活动保护传承非遗文化,其中,“非遗进校园”举办超70场培训活动,有3万多人次学生参加;连续举办十四期泉州古城志愿者讲解员培训班、非遗志愿者讲解员培训班,培训3200多名志愿者讲解员。此外,泉州还组建闽南文化志愿服务队伍66支,培养民间行业协会、闽南文化研究会、戏班子等近1000个民间团体,为非遗保护传承注入强大动力。
不仅如此,今年11月17日,我市公布《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从非遗保护、文化生态保护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打下坚实基础,该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