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姚晓东 潘晓芳)为了孩子入学,曾经办过假居住证,时间一久,当事人给忘了,竟拿着假证到派出所办理真证;为了办理身份证,拿着假居住证到派出所户籍窗口。近日,记者从丰泽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局城东派出所和东海派出所分别破获伪造假居住证的案件。
15日下午3点左右,男子尹某来到城东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他自称租住在辖区某小区,要求工作人员为妻子邹某办理居住证。其间,对方从口袋里面摸出一张过期的居住证。工作人员根据业务流程,对基本信息进行核对。没想到,系统里没有该居住证上人员的任何登记记录。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这本居住证的编号与正规的证件编号、编码规律不一致,所盖的印章也与正式的印章不相符,尹某所持有的居住证系伪造。随后,民警将其控制住。
经审讯,38岁的尹某是江苏丰县人。2020年,尹某想让孩子到泉州上小学。在一个酒局上,他认识了一个可以帮人办理证件的“牛人”,于是便交了妻子邹某的身份信息、个人照片和300块钱给“牛人”。很快,邹某的假居住证就快递到了他的手里,有效期至2020年5月12日。
由于其他原因,尹某的孩子没有按原计划在泉州就读,假居住证也没能派上用场。尹某似乎忘了居住证是假的,在为妻子办理居住证时,也将这张假证当作材料交到警察手上。目前,尹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已被丰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江西人阮某为了异地办理身份证,也拿着假居住证到派出所“自投罗网”。
“我只不过是图个方便,办了一张假证,怎么就要被刑拘了?”12月14日,阮某到东海派出所户籍室办理相关业务,被“火眼金睛”的民警发现使用假证。当天,阮某来到东海派出所户籍窗口:“警察同志,我是外省的,能在这补办身份证吗?”“可以的,请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民警回答。阮某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居住证递给户籍民警。民警拿到阮某证件时,凭借专业知识和常年累积的工作经验,察觉到这张证件的“特别”之处——材质不对,于是悄悄通知了所里的办案民警。
面对民警的审讯,54岁的阮某对购买假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3年前,阮某从老家来到泉州打工,公司要求提供居住证明,但办理居住证需要在派出所登记满半年后才能办理。于是,他花了50元办了一张假居住证,拍照发给公司,顺利入职。目前,阮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根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