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都市·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23年1月20日 星期  
返回泉州网
数字报首页
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4 缩小6 默认2       
检司联手建立量化标准
规范矫正对象违规惩处

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陈静芳 通讯员叶鹏凤)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惩处工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与洛江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以《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为框架,会签《洛江区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惩处量化标准》。

据介绍,量化标准中区分惩处档次,根据违规行为构成事实在相应惩处幅度内确定量化标准基准点,并依据违规行为次数、时长、后果等行为事宜,在量化标准基准点的基础上确定惩处措施,同时对于每项惩处都规定了相应的证明材料。

记者了解到,如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材料,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应当给予警告”,该量化标准中对此进行细化,规定“超过规定时间3天未补交的”,给予训诫一次,“经工作人员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一次,“警告后拒不改正的”,提请收监执行建议。

洛江区检察院介绍,量化标准的建立,既促进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又有利于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惩处的公平公正,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效率及效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3 缩小5 默认1       
   01版:要 闻
   02版:时政·要闻
   03版:都市·社区
   04版:都市·民生
   05版:经济/地方新闻
   06版:地方新闻
   07版:要 闻
   08版:综合新闻
春节返泉离泉 不必担心“人在囧途”
移风易俗树新风 文明健康过新年
高速车流量明显增加
“千里送暖”
海丝平安驿站开展普法活动
洛江公安创新勤务模式
夯实“派出所主防”根基
检司联手建立量化标准
规范矫正对象违规惩处
组织干警深入现场 感受非遗文化魅力
第四届惠安消费节启动
办理产权登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