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第三医院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14日开具的福建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闽财(2019)票字36号]号码段“00418132、00419079-00419100、00419301-00419514、00419711-00419888”,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票据全面换版工作的通知》(闽财非税〔2022〕3号)的文件规定,属无效票据(旧版票据),现声明作废。
现已按要求开具有效票据(新版票据),请持有上述无效票据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3月20日前到住院收费处更换有效票据。
泉州市第三医院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