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耿煌 通讯员李晓琳 王琳)9人报名、16次出价、259人提醒、13658次围观……2023年2月18日,南安市人民法院首例“一元起拍”法拍车辆拍卖成交。
据介绍,此次拍卖的资产为涉恶势力犯罪中的刑事涉财产刑部分。在这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田某应缴纳罚金40000元、退出违法所得4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田某名下的吉利牌车辆。经过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和变卖程序,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经函询财政机关,财政机关不同意以拍卖保留价予以接收,执行法官遂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无保留价拍卖。
无保留价拍卖指在拍卖平台以1元价格起拍,不设置拍卖保留价,由竞价最高者购得拍卖标的物。
在这次司法拍卖中,起拍价1元、加价幅度100元的竞价规则吸引了竞拍人参与竞买。最终,该车辆以7801元价格拍卖成交,目前拍卖所得款将全部用于缴纳罚金。
那哪些执行案件适用“一元起拍”。执行法官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涉案财物最后一次拍卖未能成交,需要上缴国库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财政机关以该次拍卖保留价予以接收;有关财政机关要求继续变价的,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需要退赔被害人的,以该次拍卖保留价以物退赔;被害人不同意以物退赔的,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的规定: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中涉案财物最后一次拍卖仍然流拍,人民法院应当征询财政机关或被害人的意见,由权利主体决定是否以最后一次拍卖保留价接收拍卖标的物。如果财政机关决定以拍卖保留价接收该财产,或者被害人同意以拍卖保留价以物退赔,可以让其以该次拍卖保留价接收拍卖标的物。如果财政机关不同意接收而要求继续变价,或者被害人不同意以物退赔的,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也就是可以以一元为底价进行拍卖。
据介绍,涉案财物变现一直以来都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环节。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及财产部分的执行过程中,如何让涉案财产合法变现,成为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南安法院灵活将“一元起拍”规则运用于“黑财”处置,对有效处置车辆等涉刑案件财产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