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雅莹 通讯员陈志波)日前,记者从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了解到,去年我市出台《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若干措施》,纵深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健全可持续的医改新机制,有效地破除以药养医旧机制。
2022年,我市规范调整287个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组织跟进国家、省际、省级药品集采涉及药品196种,平均降幅46.56%;组织跟进国家、省际、省级医用耗材集采涉及医用耗材9种,平均降幅76.39%;去年全市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共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16.71亿元。
我市加快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2022年新增第六批病种45个,累计病种数达494个;启动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4家省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医院正式实施收付费,首批28家医疗机构实行DRG付费。同时,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群众实际报销比例达66.32%;在二级以上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全面推行按床日收付费改革,群众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72%左右。
我市还进一步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机制。2021年医保基金打包总额52.04亿元,结余金额2.42亿元;2022年医保基金打包总额57.17亿元。全市居民医保“两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占比、门诊用药医保基金支出占比分别达到63.76%、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