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泉州市台商-洛江废弃矿山集中区张坂分区生态修复项目、东西大道延伸段后边通塘园道路项目、海山大道(海湾大道-泉东大道)张纵四路项目、海峡雕艺大师园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涉及征用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实施迁移。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上项目涉及范围:泉州市台商-洛江废弃矿山集中区张坂分区生态修复项目涉及后边村(小浪山)、上塘村、张坂村等三个行政村。东西大道延伸段后边通塘园道路项目涉及后边村后赤头、顶塘、引水渠、塘园村。海山大道(海湾大道-泉东大道)张纵四路项目涉及黄岭村鸡蛋石山。海峡雕艺大师园项目涉及下宫村、上塘村。
二、迁移范围:以项目实际放样为主,确认以所在村认定为准。
三、迁移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各坟墓业主应在此期间到所在村委会登记并自行迁移完毕,逾期将按无主坟墓统一处理。
四、具体事项请与当地村委会联系。
张坂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