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组建国家数据局;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完善老龄工作体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国家信访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精简中央国家机关人员编制。
按照上述方案调整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仍为26个。
(详见第三、第十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