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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接第一版) (四)拓展多元化食物供给。树立大食物观,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食物供给体系。推进珍稀特色菌类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开发茶油等森林食品。推进“泉海粮仓”建设,支持加快海洋牧场建设,拓展深远海、大水面、生态立体养殖、稻鱼综合种养等空间,发展水产养殖。

(五)强化粮食流通与储备。落实2万吨粮食新增储备任务,加快推进石狮、德化粮库项目建设,实施粮食仓储设施功能提升改造,提升粮库智能化水平。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做好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巩固和拓宽引粮入泉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加工、储备基地。落实粮油保供稳价措施,保持粮食市场总体平稳。

二、夯实农业基础建设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用地,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强化撂荒耕地动态监管,科学指导复耕复种。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全面整合土地开发、旧村复垦、耕地提质改造、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和生态修复等,拓展补充耕地途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新建设高标准农田6.5万亩,推进农田连片整治,开展省级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县创建。做好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加快实施山美、惠女、泗洲等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强田间地头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连接等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改革面积7万亩。实施地力提升工程,开展土壤酸化治理,示范推广绿肥种植20万亩,实施秸秆还田30万亩,推广有机肥180万亩次。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推进安溪福潭、永春暗坑等中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安溪段、闽江防洪提升工程德化段前期工作,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万亩,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5公里,打造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

(八)加快建设渔港经济区。加强在全市层面统筹规划、保护、建设的力度,推动石狮、晋江、惠安争创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完成祥芝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崇武中心渔港提升改造主体工程建设,加快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建设。对接生态红线划定成果及福建省渔港建设规划中期调整,尽早启动涉及红线及调整项目前期工作。建设智慧海洋工程,推进渔船“宽带入海”项目,扩大海上卫星互联网覆盖面,推进现代化渔港、渔船通导装备能力建设,提高沿海渔业应急“一网一号一中心”规范化水平。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和离岸大型养殖装备。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九)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冷链物流集配中心,构建“农产品产地—物流基地—直销城市”的产业链供应链。加快多品类冷链物流配套设施和配送体系建设,优化肉类、果蔬、花卉、水产品冷链物流全品类服务。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升级冷链运输设施设备,推进冷链物流企业及运输车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冷链物流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冷链物流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抓好晋江市、永春县等整县推进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试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农产品商贸企业、冷链物流企业与农户在产地合作建设冷藏保鲜库。

(十)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水平。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加强气象预警机制建设,实施智慧气象保障工程,提高精细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强化山洪灾害防治,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加快建设救灾备荒种子多功能数字化管理储备库。推进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有效防治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病虫灾害。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加大林火阻隔系统的建设力度。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完成防治性采伐6.22万亩,实现无疫情乡镇5个,严防松材线虫病入侵戴云山等重点生态区位。依托区域内木麻黄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切实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持续开展互花米草除治,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工程,维护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强化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三、提高现代农业科技装备水平

(十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组织推进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两园一中心”协同创新发展,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高新企业。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安溪建设中国乌龙茶产业研究院,发挥国家级、省级试验推广站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协作优势,建立一批农作物良种繁育展示示范基地。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双百”计划,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加强科技小院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示范推广科技小院服务乡村振兴平台。加强农业科学技术普及。

(十二)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全面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新(改扩)建种质资源库3个,新增保存种质资源100份。推进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积极开展水稻、甘薯和马铃薯等作物联合育种攻关,扶持胡萝卜、畜禽等研究与团队建设,加大商业化育种培育力度。开展国家和省级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省级水稻不育系鉴定。支持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建设。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

(十三)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试验推广。严格规范落实农机购机补贴政策,适时开展成套设施装备补贴、新产品购置补贴等试点,鼓励研发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机具。开展蔬菜甘薯移栽、水稻全程机械化无人驾驶系统等新机具新技术试验和演示推广。开展智慧农机平台试点,抓好“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建设,组织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十四)加快数字农业发展。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加快数字农田和数字牧业平台建设。加快构建数字孪生流域,健全完善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加大智慧林业建设力度,加快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视频监控、护林员网格巡查等为一体的监测感知体系推广应用。建设2个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10个以上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推进中国福茶数字科创园建设。深化永春县、惠安县“益农信息社”与“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联合运营试点,适时推广联合运营工作,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十五)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生态循环。推广国标地膜,建立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基地,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力争同比上年度减少2%以上。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综合利用率达到95%。推进省级以上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农场。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落实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管护机制,摸清湿地资源底数,依法依规发布湿地名录,推进沿海“三沿一环”低山丘陵退化林分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开展“三山一线”和清源山的林相修复改造示范工作。持续跟踪监测已建碳中和试点林分生长和碳汇量。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四个不摘”,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全面落实“1338”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发挥“一键报贫”平台作用,推进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联动预警,组织基层干部常态化走访排查,及时将易致贫返贫人口纳入监测帮扶。建立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机制,落实财政、金融、创业就业和消费帮扶等政策,积极开展庭院经济试点,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市级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强化信贷投放和续贷、展期管理等,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服务。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用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规范衔接资金等管理使用。

(十七)加快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完善领导联系、部门挂钩帮扶、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对口协作工作制度,推动实地互访、资金支持、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帮扶政策落实。统筹规划建设区域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重大设施,提升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医疗救助。鼓励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生态补偿等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打造一批富民兴县产业。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

(十八)常态化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用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等平台,做好精准识别、及时认定。扶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深化消费兜底帮扶,完善挂钩企业帮扶脱贫户销售农产品工作机制。实施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或者急难社会救助。落实基本生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救助水平。落实延保渐退等政策。

(十九)深化闽宁对口协作。落实“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协作机制,打造闽宁协作泉州样板。落实财政援宁资金,推动闽宁镇、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闽宁产业园提升建设水平,帮助宁夏销售农特产品,加强“闽宁云”“东数西算”等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创新,完成30项闽宁协作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慈善机构、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扎实做好援藏援疆工作,选派援藏、援疆、援宁专业技术人才50名以上。

五、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4222”工程。推动农业全链条升级,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茶叶、蔬菜、水果等产业集聚发展。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融合发展,支持安溪、永春、南安联合打造闽南乌龙茶产业集群。推进以永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安溪县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龙头的国家级、省级现代产业园建设,新规划建设4个市级现代产业园。以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优先培育农业主导产业有特色成规模的乡村,支持打造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加快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十亿元镇”和“亿元村”。实施德化梨、山格淮山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林业产业升级行动,重点培育金线莲、黄花远志等乡土中草药,开展古驿道修复保护利用工作,推进花卉苗木基地物联网工程建设。

(二十一)加快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进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围绕蔬菜、水果、茶叶、粮油等,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开发“预制菜”加工新工艺新产品,支持建设预制菜加工园区。鼓励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医药、生物质材料等新兴产业,支持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引导县域电商企业通过直播、小视频等形式展示当地农产品。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5个,新建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12个。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和金牌旅游村,策划推广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指导安溪县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美丽休闲乡村。

(二十二)深化泉台农业融合和对外合作。落深落细泉台农业融合发展十条措施。推动惠安县打造台湾食品加工特色园区,永春县建设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支持申报新设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积极创建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支持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深化闽台基层交流,开展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专场活动。创建一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推进国际标准应用、自主品牌培育、贸易促进公共服务,提升出口农产品品质。深化RCEP合作,用好优惠市场准入条件,扩大茶叶、蔬菜、食用菌、畜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出口。

(二十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奖补激励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农业农村各级标准制定。争创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强化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开展达标合格证农产品“亮证”行动,推进生产主体落实赋码出证,散户生产者开具交付合格证,引导消费者查看达标合格证。打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收官战。

(二十四)打响泉州特色农业品牌。做好“土特产”文章,聚焦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等,加大政策支持和宣传推介。引导湖头米粉、德化黑鸡等2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崇武鱼卷、洪濑鸡爪、深沪鱼丸等地方特色食品相关企业、经营主体实施品牌战略,支持适度扩产增产、运营推广品牌。加大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做好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全球农业文化遗产展示推广,组织参与“闽茶海丝行”活动,提升安溪铁观音、永春佛手、涂岭红茶、石亭绿茶等的知名度、美誉度。举办“泉州乡村好货展”3场次以上,拓展“福农e购”“泉州好货”线上直销市场。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五)促进农民就业。落实稳岗纾困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开展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乡村非农产业,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更充分的就业。持续开展“三个百”用工对接活动,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活动为抓手,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及时妥善化解欠薪。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就业。

(二十六)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培育指南,新培育市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0家以上,完善利益联结联农带农共富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推动德化县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供销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建设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引导土地、林地、滩涂等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指导惠安县开展国有企业流转集体林地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试点、国有企业流转农村存量耕地带动发展粮食生产机制试点,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政策,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提高耕地连片度,逐步解决耕地碎片化问题。健全完善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制度,做好备案及复查工作,确保守牢耕地红线,确保村集体资产不受损、村民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二十七)深化农村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0个以上村(居)开展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试点示范。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三资”管理体系,实现村级财务核算信息化和大数据预警监测。稳慎推进晋江市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盘活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模式。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房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实现形式,加快制定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行管理办法。落实宅基地审批、规划许可、质量安全、建筑风貌管控等联动运行的联审联批机制。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服务监管制度,建立完善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政银企业合作,积极探索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管理新模式。

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八)科学规范乡村规划。按照“多规合一”“阳光规划”要求,区分集聚提升型、城郊融合型、特色保护型、搬迁撤并型等村庄类型,全面完成1012个村庄实用性规划应编尽编。开展镇村联编和驻村规划师试点。建立和完善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机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用好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政策,推进以乡镇为单位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制定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落实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二十九)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八大提升”行动,整县整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争创省级整治提升样板县、农村“厕所革命”样板县,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改造升级、新改建一批农村公厕。以人口密集、水环境问题突出的中心村为重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突出污水收集支管和接户管敷设,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提升治理40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新增10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开展乡村“五个美丽”创建,结合“最美侨村”建设,评选300个以上优秀案例,打造海丝和美侨乡。运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联网+督查”平台,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深化爱国卫生运动。

(三十)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优化通乡达村路网布局规划,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80公里。构建建制村通客车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力争9个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受益人口20万人。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优化县域电网网架结构,增强用电保障及服务能力,将“表下线”改造纳入农村电改范畴,推动特殊群体村民住宅落实“4个配备”。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因地制宜实施“电能替代”。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速推动5G网络向乡镇及重点建制村延伸覆盖,新建农村5G基站超1000个。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推进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创建国家级、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一批市级数字乡村示范镇、示范村,打造数字乡村建设标杆样板,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巩固提升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建设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点设施,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三十一)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县域高中对口帮扶,支持县域高中示范建设和达标晋级。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开展乡村教师专项培训,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深化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一批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开展错时延时服务制,打造一批省级乡村“复兴少年宫”重点推进县(市、区)。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口袋健身公园,增设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驿站和路径,新建10座村级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加大农村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人员等支持保障力度。

(三十二)提升村镇住宅建筑风貌品质。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严格执行农户自建房带图审批监管制度,将新建农房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纳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查范围。围绕到2025年基本完成裸房整治目标,打造一批“无裸房镇”“无裸房村”。整治既有裸房2万栋以上,逐步消除农房“高大裸空”现象,新打造一批裸房整治示范村。实施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重点保护和整治提升德化县水口镇、晋江市龙湖镇福林村等9个传统村落,推动一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传统建筑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持续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加快新时代集镇建设,打造一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和集镇环境整治样板。

八、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三十三)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乡镇党委“前沿作战部”作用,加强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同机制,推动上级投入支持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深化“海丝先锋”达标创星行动,常态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进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岗位、强化管理、激发活力。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资格县级联审制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组织乡村振兴专题培训,依托乡镇(街道)党校、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等,分层分类开展农村党员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十四)提升乡村自治水平。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农村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工作机制。推行“党建引领、抱团发展”模式,深化跨村联带、村企共建、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做法,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公共卫生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全覆盖。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以县级为单位制定公开事项目录,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等。评选优秀村规民约,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加强村级民主议事厅全覆盖建设。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工作。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网格管理,推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建设“党建+”乡村邻里中心,提升基层服务品质治理能级。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推进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开展中期评估深化创建。

(三十五)深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和关怀礼遇,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效果,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发挥乡镇(街道)实践所和村(社区)实践站作用,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持续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活动,弘扬八闽红色文化、优秀农耕文化等“福”文化,支持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庆祝活动,举办乡村“村”晚、戏曲进乡村演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公益惠民演出1000场以上。深化移风易俗,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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