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宇)近日,我省设立首期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省财政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
贷款对象为2022年6月底前在我省(不含厦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重点支持制造业、科技、外贸、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行业(领域),以及首贷户和无抵质押贷款。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单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不超过300万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倾斜。房地产领域企业,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落后产能项目,均不在支持对象范围之内。
据了解,发放贷款年化利率不高于最近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个基点。省财政贴息按季度预拨。一年期以内的贷款,省级财政按实际期限贴息;对发放期限超过一年的中长期贷款,省级财政按1年贴息。贴息资金仍采用“先贴后补”方式,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在规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直接扣减省财政贴息,减轻企业利息负担。
同时,鼓励银行采取“总对总”批量担保模式,融资担保机构取消抵质押反担保,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银行发放贷款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评价内容,将符合条件的专项贷款纳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激励资金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