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市区刚需购房实施方案》(泉建房〔2019〕49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产业实用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购房范围的通知》(泉建房(2020)33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实用人才在中心市区刚需购房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房〔2021〕20号)规定,本项目提供10%的住宅房源(共有36套),供高层次人才及产业实用人才(以下统称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高层次人才购房家庭数量小于高层次人才房源数量剩出的房源,以及选房结束后的剩余房源,转入刚需房源回归公证摇号流程。高层次人才房源数量未能满足报名的高层次人才购房家庭,未参与选房的高层次人才购房家庭在大泉州范围名下无住房(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12个月的,按离婚前或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可以参加刚需认筹。
二、为满足刚需购房家庭的住房需求,本项目扣除高层次人才住宅房源共有320套住宅,按70%比例配比刚需房源销售给刚需认筹购房家庭,按30%比例配比非刚需房源销售给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家庭。刚需认筹购房家庭数量小于刚需房源数量时,剩出的刚需房源自动划转为非刚需房源。高层次人才房源、刚需房源和非刚需房源楼盘清单将在售楼现场和“城建·江南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刚需、非刚需认筹购房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12个月的,按离婚前或房屋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
四、刚需认筹购房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泉州中心市区内名下无住房;泉州中心市区以外户籍迁入的需满12个月。
(二)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3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满3年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三)35周岁以下非泉州中心市区户籍、全日制本科学历或60周岁以下非泉州中心市区户籍、硕士及以上学位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6个月(不得补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四)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认定为第六、七层次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缴交满6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五)非泉州市户籍人员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6个月(不得补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各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无住房。
(六)生育二孩及以上(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人)的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在中心市区仅拥有1套住房的。
(七)对已在泉州市范围内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享受泉州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中,在泉州中心市区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泉州中心市区刚需摇号购房。
(八)已报名通过但未选房的1-5高层次人才或产业实用人才。
五、非刚需认筹购房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且家庭仅有1套住房。
(二)生育二孩及以上(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人)的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在中心市区仅拥有2套住房的。
(三)泉州市非中心市区户籍在全市范围内没有或仅有1套住房,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四)非中心市区户籍家庭在中心市区稳定居住、就业、创业满1年的,且家庭在中心市区拥有1套住房的。
(五)户籍新迁入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但迁入未满12个月的。
(六)非泉州市户籍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6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在全市范围内仅有1套住房,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六、认筹人应对家庭信息(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购房家庭单位)如实申报,对申报的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相关部门核实到不实申报者将取消认筹资格和购房资格。
认筹细则
一、认筹办公地点:
城建·江南里营销中心【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滨江社区江滨南路2219号(星龙总部大厦)】
二、认筹项目及套数:
城建·江南里项目,共计356套住宅,扣除高层次人才房源36套后,刚需房源224套,非刚需房源96套。
三、公告媒介及时间:
公告媒介:泉州晚报
公告时间:2023年6月10日
四、认筹报名时间:
本次认筹全程通过认筹系统报名方式进行,认筹客户的家庭信息、住房等信息情况由开发企业和相关部门集中后台审核办理,毋须再到线下办理资料审核。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1日—6月15日共计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认筹规则:
(一)认筹人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为单位申请认筹,参与摇号,每个家庭只能注册1个账号参与认筹(未成年子女可以选择是否参与购房)。
(二)已通过摇号选房成功的家庭,自选房确认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其他商品住房项目的摇号认筹申请。
(三)非本市户籍家庭(泉州市以外)自2017年4月17日后已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不再具有认筹购房资格。
(四)非本市户籍家庭应提供相应的具备购房资格凭证:提供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的证明信息或居住证,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境外人士、港澳人士提供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证明;现役军人提供驻地在泉州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已审核通过的《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申请表》(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台胞提供在泉居住证(无须满一年);高层次或产业人才参与本项目的购房顺序名单公示截图。
(五)认筹为实名制,认筹人应对家庭信息(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如实申报,对申报的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不实申报者将取消认筹资格和购房资格。认筹客户中签选房后不得更名(夫妻可增减名),包含直系亲属关系也不得更名。
(六)以下为公积金、社保和个税证明的打印明细网址,需打印带二维码明细,认筹系统上填报的工作单位须与证明上的工作单位全称一致:
1.公积金打印明细网址:
https://cx.fjszgjj.com/wsyyt
2.社保打印明细网址:
http://220.160.52.229:9001/ggfwwt-person/person/home
3.纳税材料打印入口,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获得以下3项材料:
(1)首页-常用业务-纳税记录开具-生成纳税记录图片
(2)首页-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截图
(3)个人中心-个人信息-基本信息截图
六、认筹流程
(一)认筹流程图
(二)认筹客户按上述流程办理,原在其他项目已认筹过系统保有审核过的家庭信息,不需要再进行注册,家庭信息、工作单位等需要补充和修改的可以重新编辑后(包括上传资料)提交保存,然后参与认筹。
(三)认筹人请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谨慎选择对应“刚需”和“非刚需”通道符合的条件进行认筹,谨慎选择未成年人子女参与购房,因信息填写不完整、错误、漏填和误选通道而造成不具备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认筹回退后,可在手机端点击“回退”查看回退信息。请按照提示的回退信息结合人工电话咨询情况补充完善认筹资料再行提交,再行提交须在报名截止时间(6月15日17:00)前提交有效。因认筹人数报名多的原因,开发企业未能在报名期间及时审核到位应延长审核时间,若出现需要回退情况,允许认筹人一次机会按照提示的回退信息结合人工电话咨询情况补充完善认筹资料再行提交。
(五)认筹客户确有必要现场到售楼部咨询办理的,请提前向认筹现场工作人员预约,并配合现场认筹工作安排。
(六)线上认筹请关注“城建·江南里”微信公众号或者对接置业顾问获取了解。
(七)认筹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认筹家庭。须于认筹期间一次性缴交到开发企业指定银行认筹客户名下的储蓄卡账户(不得使用信用卡付款、不收取现金、一组认筹客户仅限使用一张储蓄卡),由指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泉州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冻结。认筹金不得缴入开发企业账户。认筹金人民币20万元在摇号结束的次日自动解冻退还。选到房的客户于选房当日缴交购房定金20万元,按照活动流程进入下一环节办理相关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交足额定金,我公司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并报备至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已交定金直接转为购房款。当定金金额超过按购房贷款政策的最低付款比例,若当事人提出退还超过的金额要求时,开发企业应当无条件退还。
(八)刚需认筹编号为A1-A9999排序,非刚需认筹编号为B1-B9999排序。
(九)认筹活动结束隔天上午(节假日顺延),开发商将刚需和非刚需认筹客户名单同时报备至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
(十)如购房意向人认筹所提供的证明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上传资料不齐全或重复认筹等违规情况,开发商有权取消其认筹和购房资格。
(十一)认筹人应在认筹前充分了解项目的楼盘情况(包含项目及其周边的不利因素等),并详细阅读本项目的认筹须知,违反认筹须知条款将按认筹须知条款约定处理。
咨询电话: 0595-22077888
摇号及选房方案将在认筹活动完整结束后另行公布。
福建省泉一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