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康丽琼)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泉州市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日前正式出台。
根据《方案》,我市将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具体包括持续巩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占比,确保占比率保持在100%;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及时签订电子合同占比;减免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降低履约保证金,在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基础上,鼓励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原则上不高于2%;优化政府采购投诉办理机制,充分运用第三方专家评审、行业主管部门咨询等手段,公平公正作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提升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占比;提升本地区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全部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比——2023年度,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80%以上;同时,提升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占比、采购人按规定时间确认采购结果项目占比,组织开展全市政府采购领域“清隐去垒2.0”专项行动等。
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督促采购人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提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成功率,针对政府采购部分项目中,存在采购需求调查不充分、投标人不满三家导致流标等情形,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结合预算编制、相关可行性论证和需求调研情况,对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对潜在供应商可能不满足三家的项目,应提前5天以上公告采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