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赖劲松)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福建省高招委、省教育厅6月21日出台《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根据安排,我省高考生将于6月30日起网上填报志愿,安排在这一天开始填报的为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福建省最后一批高招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4日,即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的第2次征求志愿。
《实施办法》明确,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文考总分满分750分;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各类别、各录取批次均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在同一类别同一录取批次,均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录取结束后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其中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校考阶段仅设1次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再次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二次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志愿。
在各类别、各批次录取过程中,高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或录取资格等理由退档。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我省规定,普通类高招,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普通类的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先进行第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对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院校再进行参考志愿投档,参考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