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公示,7月7日,央行对腾讯集团旗下的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612.388789万元,罚款242677.827882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财付通共有11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财付通的几名高管也受到处罚: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反洗钱与风险控制部负责人吴某被罚款120万元,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平台产品部(微信支付)产品运营负责人吴某被罚款99.6万元,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平台产品部(基础支付)负责人陈某博被罚款6.5万元,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许某爱被罚款16万元。(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