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人社局的消息,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返校求职补贴,推动高校毕业生求职,加快促进毕业生就业。
□本报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丁健
补助对象
省内院校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所在高校已提供免费住宿的毕业生)。
补助条件
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毕业生跨地域返回其毕业院校参加校内举办的求职招聘活动。跨地域是指毕业生户籍地与院校所在地为非同一市或县,同一市连片区之间的流动不认定为跨地域。
补助标准
省内户籍毕业生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省外户籍毕业生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每名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发放办法
按照属地原则,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主管部门拨付至各高校,各高校将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自其返校求职日起3天内将补贴发放到人,并建立实名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