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倩)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2023年泉州市级利用外资扶持资金(第二批)项目日前启动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7月11日至7月15日通过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申报(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policyList),事项选择“2023年引导外资企业加快到资项目”。
据悉,该项目资金支持内容为:支持外资企业加快到资(不含房地产、金融领域)。对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度实际到资达到500万美元且为全市实际使用外资做出贡献的项目,按年实际到资金额1%给予奖励,其中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境内再投资我市制造业领域且当年度实际到资达到500万美元的,按年实际到资金额再叠加给予0.5%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外资并购我市企业、境外上市企业返程投资我市且当年度实际到资达到500万美元的项目,对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台湾百大企业来泉设立综合性总部及营运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等职能总部的项目,对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度实际到资达到500万美元的项目,均按年实际到资金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