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宇 通讯员黄让)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全力做好特殊时期的征信权益保障工作。截至2021年末,全市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累计为14696名个人信息主体作出还款安排及逾期记录调整,为367家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信息主体作出延期还款安排调整,为相关主体抗击疫情解除征信方面的后顾之忧。
我市一家经营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的公司,在去年9月遭遇资金回笼困难。去年9月下旬,该公司有一笔75万元的银行贷款即将到期,但受当年9月份突发疫情影响,其部分设备租赁商无法正常开工运营,资金周转较为困难,导致该公司无法及时回笼设备租赁款项。鉴于该公司确属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营收入来源且历史信用状况良好,银行对其存量贷款通过延期还款的方式予以处理,并根据延期还款计划调整征信记录报送,有效地解决客户的燃眉之急。
去年为降低疫情对部分泉企生产经营的影响,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第一时间向辖内各接入机构传达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要求,指导地方性法人接入机构加强对贷款企业和“四类人群”(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的情况摸排及甄别,按规定提前做好受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还款安排,尽可能化解疫情期间相关维权纠纷及风险。
另一方面,妥善处置异议。要求地方性法人接入机构建立征信异议应急处置机制,并设立联络专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核查、处理、反馈疫情期间信息主体提出的异议事项。对于中高风险地区特殊人群提出的异议事项加快处理,有效保障“四类人群”的合法权益。
此外,优化异议办理流程。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指导地方性法人接入机构畅通非现场受理渠道,优先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线上渠道,及时接收受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征信咨询和异议申请,减少现场办理时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间的协调联动,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异议和投诉事项,切实保障“四类人群”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