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郭芳蓉 通讯员 叶毅捷)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近日,永春县城市管理局组织燃气专班成员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检查。
检查组紧盯燃气供应厂站、餐饮经营场所、大型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共检查出隐患11个,现场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燃气安全事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对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应实行“零容忍”。作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2023年,永春县城管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对存放燃气带气实瓶的不安全行为、存在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违法行为等进行处罚,并于近日曝光5起燃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警示群众在年关将近之时更应该安全使用燃气。
据悉,去年以来,永春县累计立案处罚违规存放液化气等违法行为5件,罚款9万元,依法依规注销4家供应站燃气供应许可证,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调查1起“黑气”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