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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通报多起大型车辆典型违法案例—— 安全行驶 别让货车成“祸”车 2024年05月15日

两辆大客车违规占用左侧车道被查处

大货车、大客车等大型车辆因质量大、惯性大、视野死角多,在道路上的杀伤力堪居第一。高速公路上遇见大型车辆,许多驾驶人都会主动避让。对于这类车辆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也屡屡开展整治。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昨日通报了近期多起大型车辆的典型违法案例。□融媒体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陈旖旎 文/图

捆扎不牢 货物掉落殃及后车

铁片、石块、纸箱、钉子、塑料袋……高速“抛洒滴漏”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一直是威胁高速交通安全的“顽疾”。由于高速公路路段相对封闭,车流量大,车辆行驶速度快,这些行为容易导致车辆追尾、撞护栏,甚至翻车的严重后果,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月8日14时许,刘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沈海高速厦门往泉州方向2266公里(水头出口附近)时,挂车装载的预制板下方垫着的方钢掉落,与后方由钟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5月8日9时许,卓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沈海高速泉州往福州方向2229公里(离洛阳江服务区2公里)处时,挂车装载的木板飘落,撞击到后方左边吴某驾驶的小轿车,造成小轿车受损。

当事人刘某、卓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规定,两人分别被处以罚款100元。

高速交警提醒:出发前及行车途经服务区时,要仔细检查所载货物是否捆扎牢固及车辆安全情况,避免货物或车上零件在行驶途中掉落影响其他车行车安全。

占用车道 两部大客车同被罚

大型车辆行驶速度相对缓慢,禁止在未超车情况下,占用高速公路左侧车道行驶。不过,总有大型车辆占用道路行驶,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安全。

5月8日上午,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巡逻时,发现沈海高速泉州往厦门方向2273公里(过山头隧道3公里)处一辆橙色大型普通客车长时间行驶在第二车道上,巡逻民警立即喊话纠违。待橙色大客车变道至第三车道后,民警惊讶地发现第二车道上还有一辆蓝色大客车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考虑到两车均为营运客车,民警利用警车的喊话器和警灯引导两车到水头执法站进行检查。

大客车驾驶员表示,因当时路上车少,超车后就一直向前行驶,忘记转回慢车道。民警依法对两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长期占用左侧车道不仅制约了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还容易引发追尾等交通事故。大型车辆在允许超车的路段,在借用左侧超车道完成超车后,应及时回到原来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

提醒: 远离大货车

大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容易给其他车辆带来危险,对此,高速交警一直在整治。5月10日上午,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大型车辆“靠右行”集中治理行动。其间,执勤民警发现杨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沈海高速厦门往泉州方向2253公里至2255公里路段长时间占用第二车道。执勤民警在沈海高速泉州收费站拦截到该车,对杨某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上遇到大货车,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不要长时间在大货车右侧行驶。因为所有车辆右侧盲区都比左侧盲区大,大货车更是如此;

2.不要近距离尾随大货车。因为大货车会阻挡视线,一旦货物撒落还会产生危险;

3.后面有大货车,及时变道远离,或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与大货车同时紧急刹车带来危险;

4.不与大货车并排行驶,应抓住时机尽快超车;

5.转弯中的大货车尤其危险,由于存在“内轮差”,其它车辆稍不注意就会遇险,因此要保持足够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