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文珍)日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启动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申报。据悉,项目采用分批申报直至确定600家试点企业为止。第一批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申报主体为,属于休闲体育用品(现代体育产品)、食品加工、工程机械与纺织专用设备三个细分行业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规模为规上中小企业,参考标准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明确的数字化转型目标和计划,意愿强烈。试点企业申报范围为,有意愿通过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和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开展数字化改造的企业。
在补助标准上,对试点企业采购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和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按照企业数字化改造投入(不含税)的50%进行补助,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其中,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分期拨付,首笔补助资金在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完成备案审核及首付款支付后,按照首付款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予以拨付。
申报流程上,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从“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注册、填报、提交,相关流程详见平台网站的“申报指南”。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文件精神,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申报试点企业时,不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