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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 工业化水平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启动 2025年02月17日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云青)近日,省工信厅发布常态化组织开展2025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水平。

企业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应同时满足四项条件:一是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属地为厦门市的企业由厦门市工信局另行组织申报); 二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 三是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影响评定等行为;四是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评价或认定标准。

其中,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可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线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相关工信部门登录平台管理端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按照不低于该批次企业总数30%的数量对企业开展实地抽查(实地抽查情况材料留存备查)。

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单位须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登录培育平台,在培育平台上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线上根据系统指引填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对照《实施细则》自行评分,满足评价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填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综合评分评价表》;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填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通条件评价表》。申报企业需在培育平台上传佐证材料。工信部门将对企业提交的申报信息和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通过了审查的企业开展现场核验,并组织专家评审、随机抽查,对拟通过认定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公布认定名单。

据悉,为了扩大行业申报覆盖面,工信部门将积极组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军民融合、一二三产以及融合发展等企业申报参评,加强走访调研,辅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做好答疑解惑。同时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开展实地核查,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将适时进行通报,确保申报企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