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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老船长”调解室 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2025年02月17日

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王宁 文/图)近日,泉州海警局晋江工作站收到一面印有“为人民办实事 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这是渔民吴某及其家属对工作站高效调解一起海上伤害纠纷的诚挚感谢。该案的成功化解,正是晋江工作站创新运用新时代“海上枫桥”模式,依托“老船长”调解室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解决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晋江市深沪镇渔民吴某与同船船员蒋某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致吴某鼻眶及肋骨轻伤二级,吴某拨打95110寻求海警机构帮助。晋江工作站接到报警后迅速介入,以“海上枫桥”模式为指引,坚持“法理情”融合,一方面多次召集涉事双方,释法说理、缓解情绪,另一方面联动“老船长”调解室调解员厘清矛盾症结,寻求调解突破口。经执法员及多方力量的联合调解,蒋某最终认错悔过,主动提出赔偿,吴某亦同意和解。双方在“老船长”调解室面对面签署刑事和解协议书,蒋某当场致歉并履行赔偿,吴某表示谅解。

一直以来,泉州海警局晋江工作站积极将“枫桥经验”从陆地“延伸”到海上,通过“预防+调解”双轨并行,已累计化解各类海上纠纷20余起,开展普法宣传36场次,获赠锦旗16面,成为辖区海域和谐稳定的“压舱石”。“老船长”调解室正是泉州海警局晋江工作站对新时代“海上枫桥”模式的进一步探索,以“海上隐患早消除、矛盾化解在现场”为目标,整合多部门资源,专攻海上作业纠纷、抢险救助等难题,实现“小事不上岸、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化解在现场”。

“海上作业环境特殊,船员需多一分理解与克制。”泉州海警局晋江工作站提醒海上从业人员,遇事应理性沟通,避免因小失大影响生产安全。下一步,该站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模式建设,提升调解品牌公信力,为打造平安和谐海域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