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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墓公告 2025年03月13日

为加快鸿美轻工(G2021-08)地块项目、张经8路建设,需对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实施迁移,现对该区域内坟墓迁移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黄岭村(详见红线图)、群贤村科龙山。

二、迁移范围:黄岭村仑头山(西雪后)、群贤科龙山。

三、迁移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上述范围内未办理迁移的坟主亲属请尽快到所在村委会登记并自行迁移完毕,逾期将按无主坟墓相关规定统一迁移。

四、具体事项请与当地村委会联系。特此公告。

张坂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