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王树帆)日前,《福建省科技厅概念验证中心与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出台,旨在引导和推进共性技术平台(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程中,概念验证的“破题”与产业技术研发服务的“续航”同样关键。前者是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后者是“关键助推器”。我省将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机构,立足区域产业实际和重点方向,发挥基础条件和资源优势,通过独建、联建等方式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管理办法》明确,对认定的“中心平台”,实行“汰弱留强、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省科技厅每间隔3年组织一次考评,优秀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未通过的取消认定。具体支持措施上,省科技厅将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经费奖励:对评估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奖励;考评优秀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
此外,自认定次年起,“中心平台”还可享受绩效补助:概念验证中心方面,入库并完成验证的项目每项补助1万元,每年每家最高30万元,完成验证的项目获外部投资或知识产权转让的,按实际到账金额(不含财政拨付经费)10%补助,单项最高20万元,两项合计每年每家最高250万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则按对外服务收入(不含财政拨付经费、中试服务收入)的10%补助,每年每家最高150万元。